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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整治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河南有哪些硬措施?

发布日期:2026-07-12 09:40    点击次数:136


  【大河财立方记者朱娟】近段时间以来,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接连发生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针对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关于从严落实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硬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多项硬核举措,从严从实排查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硬措施中有哪些硬要求?如何具体落实?

硬措施一:全面推行联合执法检查

  联合执法检查是此次硬措施的一大特点。《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所有安全生产检查必须与行政监管、处罚部门联合进行,坚持非联合不检查、不进场。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必须立即固定证据、当场移交。

  “行政监管负责排查发现问题,执法处罚部门精准跟进处置,双向联动、无缝衔接,杜绝了监管漏洞、执法空档。”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人对大河财立方记者表示,推行联合执法模式,不仅能提升安全检查和问题处置效率,还能有效减少重复进场检查频次,切实为企业减负,持续优化建筑行业营商环境。

硬措施二:从严查处重大事故隐患

  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河南划定刚性处置标准,实施严格管控措施。

  《通知》明确规定,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无法保证安全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责令立即停工、撤出危险区域人员;拒不停止施工,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整改到位经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复核后方可复工。

  据了解,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此前已转发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为执法检查提供清晰、统一的执法依据,确保隐患排查精准化、整治规范化、执法标准化。

硬措施三:从快消除一般事故隐患

  安全治理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针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依法处理;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予以处罚。

  “安全执法监管的核心不是追责处罚,而是引导企业主动排查隐患、整改问题、规范施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省住建厅将组织监管与执法专业培训,持续提升各级联合检查执法能力水平,同时,引导建筑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规范,全面消除各类施工安全风险,合力筑牢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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